顯失公平的民事行爲具體的表現:1、在訂立合同時,訂約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利益嚴重失衡。2、合同一方具有明顯優勢,或另一方處於危困狀態、無經驗、缺乏判斷力,或草率行事。3、獲利方主觀上存在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無經驗,故意牟取不正當利益。【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爲有效:(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