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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及使用的規定是什麼?

欄目: 知識產權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2.03W

一、非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及使用的規定是什麼?

非職務作品著作權歸屬及使用的規定是什麼?

著作權歸屬一般來說就屬於署名者,但是也有特殊的規定方式,在產生著作權糾紛時可以參考上述規定的方式來確認權利人,最好在作品完成時去相關部門登記著作權。

創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爲作者。

非職務作品就是當事人並不是爲了完成工作任務而創造的這些作品,其實法律上更多的是對職務作品的詳細規定,非職務作品的著作權都有創造者自己享有。另外,員工在業餘生活中創造非職務作品的時候,一定要謹記,切勿侵犯到公司的某些核心專利技術。

1、非職務作品是指公民爲完成法人或其它組織工作任務以外所創作的作品,非職務作品一般不發生單個自然人創作作品而由單位承擔責任的情況,非職務作品,無論其著作權歸屬,著作權主體都是完整的

2、職務作品與非職務作品在著作權歸屬、法律責任、著作權主體的完整性以及法律保護的期限等方面存在重大差異,必須予以區分。

3、一般情況下,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因爲作品首先是作者思想感情的表現,是創作者辛勤勞動的結晶,同其他勞動成果一樣也應給予保護。而且由於其勞動成果的無形性,並不像有形產品那樣一旦該產品爲某人所支配,就產生排他使用的效力,著作作品並不因爲爲特定人所擁有而阻礙他人的利用。職務作品的權利歸屬於作者,也符合我國著作權法所確立的“保護作者權益”原則。

二、職務作品非職務作品有什麼區別?

職務作品與非職務作品存在以下區別:

1、著作權歸屬方面,職務作品的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在下列兩種情況下,職務作品的署名權歸作者,而其他權利歸法人或其他組織單位: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而非職務作品的著作權要麼完全歸屬於自然人,要麼完全歸屬於單位,不發生自然人和單位分享著作權的情形。

2、著作權主體的完整性方面,完整的著作權主體是指擁有作品的所有人身權和財產權,如前文所述,無論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是歸作者還是法人或其他組織所有,著作權主體都是不完整的;而非職務作品,則無論其著作權歸屬,著作權主體都是完整的。

3、法律責任歸屬不同。職務作品責任的承擔有兩種情況:一是由作者承擔;另一種是基於職務作品的特殊性而由單位承擔(《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第2款所規定的兩種特殊情形)。非職務作品則一般不發生單個自然人創作作品而由單位承擔責任的情況。

其實無論是我國的職務作品,還是我國的非職務作品,作品的著作權利人都是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國的著作權法律法規的規定,來行使自己的著作人身權以及著作財產權的,如果是遇到了侵害自己的著作權的行爲的,也是需要及時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