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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續展什麼時候開始進行辦理

欄目: 商標 / 發佈於: / 人氣:5.99K

一、商標續展什麼時候開始進行辦理

商標續展什麼時候開始進行辦理

有效期期滿之前十二個月可以進行續展並繳納續展費用,每次續展有效期仍爲十年。續展次數不限。如果在這個期限內未提出申請的,可給予 6 個月的寬展期。若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續展註冊的,商標局將其註冊商標註銷並予公告。

二、申請步驟

(一)準備申請書件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爲: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 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 註冊證複印件

(5) 申請文件爲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標應提交續展註冊申請書1份。

3、直接來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應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4、申請續展的商標爲共有商標的,應以代表人的名義提出申請。

(二)提交申請書件

1、申請人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的,申請書件準備就緒後,在商標註冊大廳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員確認該申請書件是否合格。

2、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續展規費

一份續展註冊申請需繳納規費1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屆滿的六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註冊申請的,還需繳納250元的延遲費。

如果是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續展規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續展規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相關的商標持有人,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遞交相關的商標申請材料。繳納相關的商標續展費用,商標的使用單位也應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進行經營。一旦違反我國的經濟規定,相關的商標續展不能繼續辦理,商標不可以繼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