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當前位置:法律知識吧 > 知識產權 > 商標

在使用商標中有哪些義務要執行

欄目: 商標 / 發佈於: / 人氣:2.34W

商標權人對自己的商標享有一定的權利,其他人想要使用這個商標首先要取得商標權人的同意,否則的話會因爲擅自使用他人商標承擔侵權的後果。但是,商標權人在享受商標一定的權利的同時,也對商標負有一定的義務。

在使用商標中有哪些義務要執行

實際中,商標權人在使用商標時有下列義務:

1、不得擅自改變註冊商標;

2、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註冊事項;

3、不得自行轉讓註冊商標;

4、必須使用註冊商標。

按照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權人對商標享受下面幾種權利:

1、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在其註冊商標覈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2、獨佔權,商標註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佔權利,其他任何人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3、許可使用權,商標註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4、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爲,商標註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5、設立抵押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抵押。

6、投資權,商標註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作爲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7、轉讓權,商標註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8、繼承權,商標作爲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商標權人在享受商標的權利的同時,要注意履行一定的義務,實際中有些人沒有經過商標權人的同意就擅自使用商標,造成商標權人損失,損失較大的,建議最好找個專業的知識產權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