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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前辦理就業創業證如何辦理?

欄目: 就業證明 / 發佈於: / 人氣:1.4W

入職前辦理就業創業證如何辦理?

在大學畢業後,有部分同學會選擇考研,但選擇就業或者創業的同學佔了很大比重。根據國家政策的規定,大學生無論是就業還是創業,在入職前辦理就業創業證是必須要經歷的手續。只有勞動者有該證件,用人單位纔會聘請該職工,該證如何辦理呢?

一、什麼是就業創業證?

就業創業證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的本地常住人員,本地戶籍的可到戶籍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非本地戶籍的可到常住地就業管理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並辦理就業創業證。

二、就業創業證該如何辦理?

(一)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應按以下規定辦理:

1、有本地城鎮戶籍的勞動者,在戶籍地縣級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領;

2、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及非本地戶籍的勞動者,在常住地的縣級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領。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可委託街道、鄉鎮負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工作的機構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

(二)進行就業登記的勞動者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應提供本人戶口、身份和學歷等有關證明,由用人單位到當地縣級以上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統一申領。

被用人單位招用的,還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用工備案手續;

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還應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相關證明。

(三)進行失業登記的勞動者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應按以下規定提供相關材料:

1、沒有就業經歷的,提供本人戶口、身份和畢業(肄業)證明;

2、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除第(一)項規定的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3、因停業、關閉、破產停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除本條第(一)項規定的證明材料外,還應提供停止經營的相關證明;

4、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除本條第(一)項規定的證明材料外,應提供常住地居住證明和原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等能夠證明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相關材料。

與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還應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因停產、關閉、破產停止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還應提供停止經營的證明。

(四)其他符合享受相關就業扶持政策,但沒有納入失業登記範圍的應屆高校畢業生、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非本地戶籍人員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應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五)其他事項

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應在10個工作日內辦結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手續。

實行《就業失業登記證》年度審驗制度。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勞動者,應從發證次年開始,每年持證到發證機構進行年度審驗。審驗時間爲發證時間的對應月份。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的,由用人單位統一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年審手續。進行就業登記申領《就業失業登記證》滿一年仍處於就業狀態的不再進行《就業失業登記證》年審。

《就業失業登記證》的發放、換髮、補發、年審均不得向勞動者收費。

勞動者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持有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自動失效並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給予註銷:

1、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4、死亡的;

5、入學、服兵役;

6、移居境外的;

7、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的;

8、未按規定進行《就業失業登記證》年度審驗的;

9、依據法律法規應當失效的其他情形。

在失業後,相對於選擇就業的朋友來說,選擇創業的朋友需要準備的材料更多,但兩者有一個共同點,即都需要在入職前辦理就業創業證。由於很多朋友不瞭解相關法律知識,所以在辦理前建議諮詢本站在線律師,或者也可以委託律師代爲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