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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人能申請宅基地嗎 | 宅基地申請條件

欄目: 宅基地 / 發佈於: / 人氣:2.15W
宅基地申請條件,農村人能申請宅基地嗎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和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爲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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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申請宅基地條件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申請條件: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2、外來人口落戶,成爲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農村宅基地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農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齡未滿十八週歲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積已經達到規定標準或者能夠解決分戶需要的;

3、出賣或者出租村內住房的。

由於各省的規定有些出入,具體還要到當地的土地部門進行諮詢後才能確定。

以上是關於農村申請宅基地條件的回答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條 【宅基地的滅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