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集體土地使用證改名字咋辦?

欄目: 土地承包 / 發佈於: / 人氣:9.11K

我國土地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其他組織或個人只有土地使用權。我國集體土地除了承包給村民用作農業土地外,農民也可以申請用作非農業建設。但是如果將集體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需要給使用者發放土地使用證,那麼如果集體土地使用證改名字咋辦?

集體土地使用證改名字咋辦?

集體土地使用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行統一登記。

可見,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給使用權人發給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爲縣級或者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土地使用證的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覈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綜上所述,小編主要爲您介紹了集體土地使用證和土地使用證變更的相關內容,集體土地使用證改名字咋辦?使用權人需要向自己土地使用地的縣級以上政府有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變更使用權,同時根據變更后土地的用途,還會有不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