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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廠房出租能要求賠償嗎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1.79W

出租人違法建築進行出租時,租賃合同是無效的,承租人能不能要求賠償,依據實際情況而定。
根據最高法院 《 房屋租賃合同解釋 》第 9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已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雙方各自按照導致合同無效的過錯分擔現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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