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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補償新標準樹苗內容有哪些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1.29W

國家在規劃城市或其他的建設項目等過程中都會佔用到一些土地,但會對原土地使用者進行一定的補償,這是爲了保證人們的生活質量不受徵地的影響該降低,那麼徵地補償新標準樹苗是怎樣的?我們通過下文來了解一下。

徵地補償新標準樹苗內容有哪些

一、徵地補償新標準樹苗

政府在徵地時,徵地的補償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今天,本站小編就爲大家講講,當徵地拆遷時,被徵用的土地上已經種植有樹木,青苗等附着物時,會獲得怎樣的補償。

《土地管理法》規定,被徵用土地,在擬定徵地協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徵地方案協商簽訂以後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補償。被徵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行:

在徵用前土地上長有的青苗,因徵地施工被毀掉的,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而定。對於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穫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穫的按一季補償;對於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儘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林木,由林權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單位只付伐工工時費,不予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二、目前就我國部分的果樹徵地補償標準是:

1、蘋果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90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90-210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2、梨樹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6-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5年)平均每株補償144-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600元。

3、桃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45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45-144元;

盛果期(9-20年)平均每株補償144-360元;

衰果期21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80元。

4、葡萄樹

培育期(1-2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3-5年)平均每株補償10-90元;

盛果期(6-11年)平均每株補償90-180元;

衰果期12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0元。

5、棗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5-10元;

初果期(4-8年)平均每株補償10-80元

盛果期(9-30年)平均每株補償80-650元;

6、杏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45-185元; 初果期(4-7年)平均每株補償200-3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980元

7、板栗

培育期(1-4年)平均每株補償45-95元; 初果期(5-7年)平均每株補償190-210元; 盛果期(8-35年)平均每株補償50-1600元; 衰果期3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860元。

8、雜果樹

培育期(1-3年)平均每株補償25-50元; 初果期(4-10年)平均每株補償80-130元; 盛果期(11-25年)平均每株補償130-28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補償140元。

9、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3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3萬元。

10、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1.76萬元。

水田平均每畝補償2.64萬元。

菜田平均每畝補償4.4萬元。

11、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

12、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72萬元。

13、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0.16萬元。

對於樹苗的徵地補償,主要看樹苗的種類和種植時限有多少,然後再根據數量等情況進行標準的徵地補償,上文中也對部分的農用等土地描述了補償標準,有需要的可以詳細閱讀。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