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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樹木賠償標準規定

欄目: 補償標準 / 發佈於: / 人氣:2.68W

拆遷樹木、果樹的補償標準

拆遷樹木賠償標準規定

1、按照政府文件還有當年的果樹市場估價,當年的都按苗木價,多年的按直徑,高度,寬度。但每個地方的青苗補償標準都不一樣。每畝多於規定棵數按標準計補,少於規定棵數的按每棵樹對應的單價和實際清點棵數計補。

2、正常情況下,果樹屬經濟林木,可分四種檔次,一是培育期(1-5年);二是初果期(6-8年);三是盛果期(9-25年);四是衰果期(26年以上)。不同的果樹生長期會有不同的補償標準。

國家徵地補償標準林木與果樹類補償標準法律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國家徵地補償標準林木與果樹類具體測量計算方法

1、採用果樹主幹的橫斷面面積來計算果樹產量,再根據果品單價計算年產值,年產值的3倍即爲該株果樹的價值,如果全園樹體大小不一,則要隨機採樣(20株以上)計算橫截面積。具體步驟是:首先用皮尺測量出樹幹(距離地面20釐米左右)的周長,然後根據周長計算出橫截面積(用平方釐米表示)。在果樹價值評估時經常採用此方法。

2、另一種方法是按照幼苗期、初結果期、盛果期等果樹生長週期,每株按照一定價格大體賠償的(具體賠償標準根據樹種和省份而定)。不論採用何種方法賠償,都要經過當地果樹主管部門的評估或鑑定,一般由法院或徵地部門委託鑑定纔會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