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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在前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欄目: 抵押擔保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58W

房屋抵押給銀行在先,租賃合同在後,租賃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如果銀行行使抵押權,向法院起訴拍賣房屋,租賃合同隨時可以解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抵押在前的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