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法院進行拍賣,被查封以後,只要不是生活必需的住房都可以拍賣,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採取其他執行措施。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等相關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