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朋友借錢不還請律師要多少錢?
我國朋友借錢不還請律師的費用根據律師代理的種類來確定。具體要看這錢討回的難度,然後雙方商談的價格,借鑑一下以往的案例,然後在和律師談一下價格,先了解一下律師服務行業現在的行情再決定!
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糾紛、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分割的,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
律師代理分爲以下幾種
第一種:一般代理。依律師職業道德爲當事人代理案件,維護當事人權利。一般爲糾紛標的的3-5%。標的高的話也可以低於該比例。
第二種:風險代理。按勝訴金額或以得到的金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或按減少的支付額的百分比支付代理費,比例當然高於一般代理。
第三種:半風險代理。給一定的基本費用,其他的再按風險代理計算,當然就介於一般代理和風險代理的比例之間。
借錢不還,已構成侵佔罪。可以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
是否聘請律師完全是您的個人自由,法律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當事人必須委託律師。
如果還款日期還沒有到,但是債權人能證明債務人到期無法清償債務的,可以提前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債務人提起清償。
如您認爲可以當庭正確引用法律,清晰說明事實的話,就沒有必要聘請律師,反之則很有必要。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爲。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
將代爲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借錢不還律師費誰承擔?
對借錢不還訴訟費,原告起訴時可以要求被告承擔訴訟費用,具體如何承擔,則需要法院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判決由誰來承擔,敗訴方承擔原則性規定。
對律師費,則要分以下情形予以介紹;
(一)法律、司法解釋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列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權侵權案件、商標侵權案件、專利侵權案件、不正當競爭案件、合同糾紛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訴訟案件、擔保權訴訟案件
(二)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只要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有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的,則在起訴或仲裁時,關於律師費的訴訟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支持。
法院對此約定的審查非常的嚴格。原告在起訴時須提交與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委託合同和律師事務所開具的律師費發票作爲律師費支付的證據。
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隨着近年來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我國的民事經濟糾紛的情況也不斷增加,我們在遇到相關的經濟糾紛的時候,應當首先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