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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簽字後責任怎麼劃分

欄目: 醫療事故責任 / 發佈於: / 人氣:1.08W

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爲責任程度分爲:
1、完全責任:
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賠償全部損失的100%)
2、主要責任:
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爲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60-90%)
3、次要責任:
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次要作用。(賠償全部損失的20-40%)
4、輕微責任:
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爲起輕微作用。(賠償全部損失不超過10%)。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第三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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