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非法拘禁和綁架區別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5.35K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爲。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爲,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行爲。綁架罪與非法拘禁罪在客觀方面均表現爲行爲人以暴力、脅迫和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但在客觀上的相似性並不能混淆兩者之間的質的區別,二者的差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在主觀上,表現爲行爲人主觀犯意的目的和故意的內容不同。綁架罪的主觀動機是勒索錢財或其他非法利益,綁架扣押人質只是實現主觀目的手段,而非法拘禁罪主觀意圖就是爲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2、在客觀方面,表現爲對被害人人身自由限制性程度不同,使用方式方法也有差異。在綁架案中,行爲人一般都採取超強度的暴力等手段,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無法反抗和不敢反抗,一般在被害人被擄離住所置於偏僻荒野之處,給被害人的心理造成極大恐慌。而非法拘禁罪一般表現爲行爲人低強度限制人身自由。
3、在案件發生的因果關係上,綁架罪表現爲行爲人和被害人之間沒有恩怨和其他往來,行爲人的目的就是通過綁架的實施達到勒索錢財的目的,或者通過扣押人質獲取其他非法利益,而非法拘禁罪較多的表現爲行爲人與被害人之間因糾紛和其他利益關係而產生,在案發的起因上,被害人往往有過錯。

非法拘禁和綁架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爲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