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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供應血液事故罪是怎樣處罰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45W

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採集、供應血液或者製作、供應血液製品的部門,不依照規定進行檢測或者違背其他操作規定,造成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後果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34條

犯供應血液事故罪是怎樣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