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夥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對“結夥作案”作出界定,明確“結夥作案”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二人以上共同作案;2、共同作案前有明確的組織、策劃過程;3、所涉案件事實複雜。《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