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具體情況定。刑法中沒有失職罪,共有7個罪名用到“失職”二字: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環境監管失職罪,傳染病防治失職罪,商檢失職罪,動植物檢疫失職罪。這些罪名有不同的立案標準。《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對濫用職權罪進行了規定,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