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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怎麼量刑的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24W
一般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怎麼量刑的
律師解析:一般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
應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發生重大傷亡安全事故的行爲。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採取措施或者不及時報告,致使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