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予審查起訴法律意見書有哪幾部分組成?
(一)首部
1、標題
在文書頂端居中標明"法律意見書"字樣。
2、致送
單位(或人)的稱謂在標題的下一行頂格寫明接受文書的單位名稱或人的名稱。如:"××有限責任公司""尊敬的××國××××先生(女士)""××董事長"等。
3、說明
解答內容的緣起和依據要求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麼內容,即就提出的什麼問題予以答覆,這是法律意見書的開頭部分。
(二)正文
這部分是法律意見書的主體部分。正文通過法律、法規來詳細解答詢問人所提出的問題。一般而言,這一部分需要進行嚴密的論證,科學的分析,從而給詢問人一個圓滿的答案。正文的內容既可單列一項,就問做答,也可以分爲若干個問題,用分題標號形式一一作答,具體如何寫,要根據詢問人所提問題的多少來決定。
(三)結尾
正文寫完之後,一般應另起一段,用幾句話對所述問題進行總結,加以概括,起到歸納全文的作用。最後在文末右下角寫出律師的工作單位、職務及姓名,並註明製作日期。
(四)附件
法律意見書如有附件,應在正文之後列出附件名稱,並編好順序。
(五)落款
一般以法律事務機構名義,也可是企業法律顧問個人署名;以法律事務機構名義時,其負責人應簽名,以示負責、署名之下是送呈時間。
二、撰寫法律意見書注意事項
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調查工作,即針對提出的問題,做好充分的準備,包括尋找有關法律依據,參閱有關文件、規定、批件,到實際部門進行實地調查、查詢等。
答覆要準確,法律依據充分。在出具法律意見書之前,必須做好先期準備工作,尋找出有關適用的法律依據,對問題經過梳理、分析、比較對照,從中歸結出正確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實可行。
合理安排好表達內容的邏輯結構。一般來說,重要的關鍵性的問題應放到前頭說明,次要問題可放到後面去寫,有主有次,重點突出,使人讀後一下就把握了重點,留下深刻印象。此外,還要注意分論點與論據、分論點與總論點之間的密切聯繫,使其證明的層次形成一個環環相扣的鍊形結構,從而集中、有力地突出所要說明的問題。
法律意見書的製作,既要符合我國的法律,又要照顧國際上通行的習慣做法。法律意見書作用的大小,取決於它的內容及質量,由此必須對其反覆研究,在高質量上狠下功夫。
幾乎沒有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家屬,向人民檢察院遞交相關的法律意見書的,任何情況下,法律意見書的基本格式以及寫作要求都是一樣的。可是,爲什麼要申請人民檢察院不予審查起訴的原因因案情而決定,法律意見書只是對人民檢察院的審查起訴起到參考性的作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