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認爲
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需要補充偵查的,應補充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檢察院仍然認爲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只能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對於案件因爲證據不足,導致無法起訴的,
法律往往都會給予兩次補充偵查的機會,如果擔心無法獲得足夠證據的,可以聯繫公安部門幫忙偵查,也可以聯繫律師幫忙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
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