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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構建一個虛假人設圈錢是詐騙嗎

欄目: 刑事犯罪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56W

一、主播構建一個虛假人設圈錢是詐騙嗎

主播構建一個虛假人設圈錢是詐騙嗎

主播構建一個虛假人設詐騙他人財物情節嚴重的涉嫌詐騙罪,若是正規合法的圈錢不屬於詐騙。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構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某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所以,不構成詐騙罪。例如:拐賣婦女、兒童的,屬於侵犯人身權利罪。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於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本法已於第193條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

本罪往客觀上表現爲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首先,行爲人實施了欺詐行爲,欺詐行爲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從實質上說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爲。欺詐行爲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並作出行爲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因此,不管是虛構、隱瞞過去的事實,還是現在的事實與將來的事實,只要具有上述內容的,就是一種欺詐行爲。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摺疊

這個需要根據案情的實際情況才能夠進行判斷,主播是否實施了虛構事實的行爲,或者是隱瞞真相的行爲而造成了被害人的一個錯誤認識的行爲,並且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這樣才能判斷是否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