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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貸與非法經營罪一樣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39W

一、放高利貸與非法經營罪一樣嗎?

放高利貸與非法經營罪一樣嗎?

放高利貸與非法經營罪是不一樣的,高利貸的特徵一般是,利息比較高,而非法經營罪,一般是由於不按照規定進行經營的行爲。所以兩者之間是有不同之處的。根據刑法第225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爲之一的,涉及非法經營罪: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爲。”

同時,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第70條對本罪的認定尺度作了詳細說明裏面,均未涉及高利貸行爲。

二、放高利貸是否構成犯罪

(一)借貸的利率只要超過或者變相超過國家規定的利率,即構成高利貸。如目前的規定是民間借貸利息不準超過銀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過了就是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

(二)認爲高利貸法定界限不能簡單地以銀行的貸款利率爲參數,而應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專門制定民間借貸指導利率,超過指導利率上限的,即構成高利貸。凡約定利息超過法定指導利率的,其超過部分無效,債權人對此部分無請求給付的權利。

(三)高利貸就是一種超過正常利率的借貸。至於超過多少高利貸,因無法律,實踐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則和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本着保護合法借貸關係,有利於生產和穩定經濟秩序的原則,對具體的借貸關係進行具體分析,然後再認定其是否構成高利貸。

無論分歧多少,這三種觀點都不存在涉嫌犯罪的問題。

我國法律明確限制他人放高利貸,同時也不允許民事主體非法經營,雖然這兩者都是以獲得非法利潤爲目的的行爲,但是從司法角度考慮,兩者的犯罪行爲不同,同時立案標準以及量刑都是存在着很大的差異的,一樣的是實施此兩種行爲的民事主體都會受到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