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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拘役是立即收監嗎?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W

拘役意味着剝奪人身自由,暫時關押,而拘役一般由法院判決。那麼,被法院判拘役是立即收監嗎?是的,除非是被暫時允許在監獄外活動。下面,本站小編就給大家介紹一下關於拘役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法院判拘役是立即收監嗎?

法院判拘役是立即收監嗎?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交付執行時在押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在判決、裁定生效後十日內,將判決書、裁定書、起訴書副本、自訴狀複印件、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送達看守所,由公安機關將罪犯交付執行。罪犯需要收押執行刑罰,而判決、裁定生效前未被羈押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將罪犯送交看守所羈押,並依照前述規定辦理執行手續

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符合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製作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寫明罪犯基本情況、判決確定的罪名和刑罰、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原因、依據等,通知罪犯居住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派員辦理交接手續,並將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抄送罪犯居住地的縣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

一、什麼是拘役

拘役,是指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短期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強制勞動改造的一種刑罰。被判處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較輕,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險性。如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對他人採取非法剝奪自由的手段,將其鎖、捆在某一地點,其犯罪行爲較輕,但這種行爲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隨時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對於這類犯罪,可給予拘役的刑事處罰。

拘役期限爲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可以緩刑嗎

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十一、將刑法第七十二條修改爲:“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 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十二、將刑法第七十四條修改爲:“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後增加一條,作爲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條,醉駕處刑並未排除在適用緩刑之外。

相信大家已經有所瞭解。拘役說明已經觸犯我國法律,但拘役只是一種處罰的手段,在拘役期間表現良好的,也可以申請緩刑,可見,法律並非是無情的。如果大家有其他的問題,也可以來諮詢我們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