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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團伙尋釁滋事應該如何判不是主犯

欄目: 刑事處罰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4.18K

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基礎上,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法律規定不是主犯可以比照主犯減輕刑罰。

5人團伙尋釁滋事應該如何判不是主犯

《刑法》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