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非法偷越國境罪會判幾年?
組織非法偷越國境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一般判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八條【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人數衆多的;
(三)造成被組織人重傷、死亡的;
(四)剝奪或者限制被組織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脅方法抗拒檢查的;
(六)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犯前款罪,對被組織人有殺害、傷害、強姦、拐賣等犯罪行爲,或者對檢查人員有殺害、傷害等犯罪行爲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二、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定罪證據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三、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定罪證據有哪些類型?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綜上所述,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的判刑標準需要由人民法院結合犯罪情節,犯罪嫌疑人的認罪,悔罪態度,犯罪行爲造成的社會影響等各方面的因素確定。而且,法院對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罪的嫌疑人,還可根據犯罪情節並處罰金或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