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鑑定評殘規定是什麼?
司法鑑定評殘規定是需要根據具體的傷害程度來做出不同的判斷,人體損傷是指身體結構完整性遭受破壞或者功能(包括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出現的差異或者喪失。本標準將人體損傷程度分爲重傷、輕傷、輕微傷三等。
1、重傷是指使人肢體殘廢或者容貌毀損;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貌中度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
2、輕微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輕微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輕微或者短暫障礙;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輕微傷害的損傷。
3、按照損傷嚴重程度由重至輕依次分爲重傷一級、重傷二級、重傷三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傷三級;輕微傷一級、輕微傷二級,共八級。
二、司法鑑定傷害規定內容是什麼?
重傷一級
1、原發性腦幹損傷持續性昏迷狀態伴去大腦強直;
2、繼發性腦幹損害持續性昏迷狀態伴去大腦強直,或者伴去皮質狀態;
3、損傷遺留四肢癱(三肢以上肌力2級以下);
4、損傷遺留截癱(肌力2級以下)伴排便及排尿功能障礙;
5、損傷遺留非肢體癱的重度運動障礙;
重傷二級
1、原發性腦幹損傷或者繼發性腦幹損害持續性昏迷狀態;
2、損傷遺留四肢癱,肌力4級以下;
3、損傷遺留兩肢或者三肢癱,肌力3級以下;
3、損傷遺留單肢癱,肌力2級以下;
3、損傷遺留雙手大部分肌癱,肌力2級以下;
4、損傷遺留雙足全肌癱,肌力2級以下;
5、損傷遺留非肢體癱的中度運動障礙;
6、特殊皮質功能障礙出現完全感受性(感覺性)失語或者混合性失語;
顱腦損傷致智力障礙,智商評估參考值在(21-34)之間,日常生活明顯依賴,社會功能損害(重度),言語功能嚴重受損,不能進行有效的語言交流,持續6個月;
7、顱腦損傷致精神病性障礙,精神病性症狀致使經常出現危險或者衝動行爲,對自身或者他人人身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社會功能損害(重度),持續6個月;
8、損傷遺留排便和排尿功能障礙(重度);
9、外傷性晚期癲癇,經規範藥物治療1年,仍難以控制發作;
重傷三級
1、頭皮撕脫傷面積75cm2以上,完全離體;
2、開放性顱骨骨折伴硬腦膜破裂;
3、顱底骨折伴腦脊液漏持續4周以上,或者伴傷側面癱,或者伴傷側聽覺障礙;
4、腦挫(裂)傷伴有神經系統症狀和陽性體徵;
5、第Ⅱ-Ⅻ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嚴重障礙,經6個月不恢復(本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6、顱內出血出現腦受壓症狀和陽性體徵;
7、顱腦損傷後3周內影像學顯示:幕上血腫量達30mL(顳區血腫量達20mL),或者幕下血腫量達10mL4.3.8 慢性顱內血腫有手術適應證;
8、外傷性腦蛛網膜下腔出血伴有神經系統症狀和陽性體徵;
9、重要周圍神經幹不完全損傷伴有客觀體徵的灼性神經痛;
10、特殊皮質功能障礙出現完全表達性(運動性)失語、完全性失用、失寫、失讀或者失認;
11、顱腦損傷致智力障礙,智商評估參考值在(35-49)之間,日常生活需要幫助,社會功能損害(中度),持續6個月;
12、顱腦損傷致精神病性障礙,精神病性症狀明顯,日常生活需要幫助,社會功能損害(中度),持續6個月;
13、顱腦損傷致記憶障礙,記憶商數評估參考值在35分以下,日常生活需要幫助,社會功能損害(中度),持續6個月;
14、外傷性晚期癲癇,經規範藥物治療1年,能控制發作;
輕傷一級
1、頭皮血腫繼發感染,或者有手術適應證;
2、頭皮銳器創,創口累計長度20cm以上;
3、頭皮鈍器創,創口累計長度16cm以上;
4、頭皮銳器創、鈍器創兼有的創口累計長度18cm以上;
5、頭皮撕脫傷面積50cm2以上;
6、外傷性頭皮缺損面積24cm2以上;
7、顱蓋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凹陷深度1cm以上;
輕傷二級
1、帽狀腱膜下血腫蔓延整個頭皮;
2、頭皮銳器創,創口累計長度14cm以上;
3、頭皮鈍器創,創口累計長度11cm以上;
4、頭皮銳器創、鈍器創兼有的創口累計長度12.5cm以上;
5、頭皮撕脫傷面積35cm2以上;
6、外傷性頭皮缺損面積15cm2以上;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很多人可能對司法鑑定的一些程序方面的問題並不是特別的瞭解,也不知道是如何作出的鑑定,就是因爲是屬於專業機構專業人員所作出的,所以正常情況之下的鑑定意見還是非常的準確的,至於具體的等級應當是根據人體受到傷害的程度來做出不同的判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