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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鑑定爲輕傷可以拘留多久

欄目: 強制措施 / 發佈於: / 人氣:4.57K

一、家暴鑑定爲輕傷可以拘留多久?

家暴鑑定爲輕傷可以拘留多久

家暴鑑定爲輕傷是會被判刑的,家暴輕傷的判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認錯態度良好,獲得受害人一方的諒解,主動自首的話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受害人應根據受傷情況,由公安機關或居委會、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到鑑定部門作傷情鑑定報告,需醫治的,應到醫治機構就診並保存好單據。

二、刑事拘留多長時間?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爲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1日至4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7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三、遇到家暴該怎麼辦?

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起訴離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直以來婚姻生活當中的很多弱勢羣體都是姑息縱容的家暴這種行爲,在第1次有家暴以後,就因爲對方所謂的認罪態度,所以選擇了息事寧人,其實對於家暴,不管是輕傷還是輕微傷都應該積極的維護自身的權益。關鍵是當地公安機關要重視這類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