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詐騙錢財的招搖撞騙罪定詐騙罪的標準是什麼?

欄目: 金融詐騙辯護 / 發佈於: / 人氣:2.54W

一、詐騙錢財的招搖撞騙罪定詐騙罪的標準是什麼?

詐騙錢財的招搖撞騙罪定詐騙罪的標準是什麼?

根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聯合發佈的在1998年7月實施《北京市關於盜竊罪、詐騙罪、侵佔罪、搶劫罪等八種侵犯財產罪的數額標準》,關於八種侵犯財產的文件中規定:關於詐騙罪數額(以人民幣計算)認定標準,數額較大爲三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爲五萬元以上;數額特別巨大爲二十萬元以上。並規定:數額是認定侵犯財產罪的重要標準,但不是唯一的標準。除根據侵犯財產數額外,還應當根據其他具體情節以及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進行全面分析,正確定罪

對於詐騙罪,河南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5000元、5萬元、50萬元的,應當分別認定爲“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

二、《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一十條第二款 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九條 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爲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條第三款 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的,分別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招搖撞騙罪與詐騙罪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主要的原因在於犯罪事實的認定上存在一定的相似,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和認定,特別是招搖撞騙罪的數額達成一致的程度時,就構成了詐騙罪,而後再根據詐騙罪的判罰情況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