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爲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爲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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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狀模板
上訴狀
上訴人:(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同上)
上訴人(姓名及罪名)一案,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年度) 字第 號刑事判決(裁定)書,現因不服該判決(裁定)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寫明上訴人不服原審裁判,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銷原裁判,或者要求變更原審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
上訴理由:(從以下幾方面寫明理由)
(一)認定事實方面;
(二)適用法律方面;
(三)訴訟程序方面。
此致
ΧΧ人民法院(二審法院名稱)
附:本上訴狀副本 份
上訴人:
(簽名捺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