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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5
要約收購期限一般要多久不少於30日,不超過60日。收購人在依照規定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15日後,公告其收購要約。收購要約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並不得超過60日。收購者在提交收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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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07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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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1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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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22
一、出現哪些情形要約失效存在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時。拒絕要約,包括明確表示拒絕,或對要約進行了修改、限制或擴張。要約人一旦收到受要約人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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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09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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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09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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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08
受要約人可以變更哪些內容受要約人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包括:(一)是由具有訂約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約的提出旨在與他人訂立合同,並且喚起相對人的承諾,所以要約人必須是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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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6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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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6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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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15
民法典規定的要約收購期限一般多久不少於30日,不超過60日。收購人在依照規定報送上市公司收購報告書之日起15日後,公告其收購要約。收購要約的期限不得少於30日,並不得超過60日。收購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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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03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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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4-01
要約合法有效應符合的條件有哪些要約有效應符合的條件:1、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約必須是向要約人希望與之締結合同的受要約人發出;3、要約必須要有訂立合同的意圖;4、要約的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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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09
對要約應當在什麼時間作出承諾纔有效我國法律規定,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要約人。要約沒有確定承諾期限的,承諾應當依照下列規定到達:(一)要約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應當即時作出承諾,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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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09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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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7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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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1-08
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材料是否爲要約《解釋》的相關內容規定“商品房的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爲要約邀請,但是出賣人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設施所作的說明和允諾具體確定,並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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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03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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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17
請問要約可以撤回和撤銷嗎要約可以撤回和撤銷。《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條、第四百七十五條規定,要約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應當在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前或者與意思表示同時到達相對人。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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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30
一、要約未答覆合同是否生效?1、要約未答覆合同沒有生效《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一)要約被拒絕;(二)要約被依法撤銷;(三)承諾期限屆滿,受要約人未作出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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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09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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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03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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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3-12-09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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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6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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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3-03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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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2024-02-27
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別(1)效力不同。要約對要約人具有約束力,受要約人的承諾送達,合同即告成立。要約邀請可以任意撤回,不存在撤銷的問題。但要約邀請也可能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和《反不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