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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管轄權異議怎麼寄申請

欄目: 訴訟仲裁案例 / 發佈於: / 人氣:1.48W

一、管轄權異議怎麼寄申請

關於管轄權異議怎麼寄申請

書寫管轄權異議申請書郵寄給法院,法院收到申請書後會依法做出裁定,對裁定不服,可以上訴。

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應當進行審查。經審查,該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異議不成立的,應裁定駁回。裁定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在第二審人民法院確定該案件的管轄權後,即應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參加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並應訴答辯的,視爲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但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規定的除外。

二、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條件有哪些

(1)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的,只能是本案的當事人,其他訴訟參加人無權就管轄問題向法院提出意見,也不得以此爲藉口不參加訴訟。

(2)管轄權異議的時間,必須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後,並且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否則異議無效。超過法定期間,人民法院不再受理。

(3)訴訟管轄異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但口頭形式亦應允許。

(4)管轄權異議書應向受理該案的人民法院提出。

允許原告在某些情況下有權提出管轄權異議,有利於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人民法院依法行使管轄權。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不得對管轄權提出異議

管轄權異議指的是當事人認爲受理訴訟的法院或者是將其訴訟案件移送受理的法院沒有管轄權的時候,那麼就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法院需要進行受理之後進行審覈,然後做出裁決,如果審覈通過的話,那麼就需要將案件移交給有管轄權的法院。

Tags:異議 管轄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