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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20萬的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欄目: 稅務訴訟 / 發佈於: / 人氣:1.59W

一、偷稅漏稅20萬的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偷稅漏稅20萬的法律責任是怎樣的

偷稅漏稅20萬的法律責任是,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納稅人僞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採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逃稅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1、納稅人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不補繳應納稅款、不繳納滯納金或者不接受行政處罰;

2、納稅人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部門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逃避繳納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並且佔各稅種應納稅總額百分之十以上。

三、偷稅漏稅涉嫌犯罪在哪些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對於納稅義務人來講,不管偷稅漏稅的數額是多少,只要積極配合稅務部門的調查處理,是可以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的,但五年內因爲偷稅漏稅被稅務部門給予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後又有偷稅漏稅的行爲的,肯定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