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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轎車行駛證多久審一次?

欄目: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2.45W
小轎車行駛證多久審一次?
律師解析: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我國法律規定,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行駛證過期有兩種過期:
(1)是年審過期。就沒有在到期時年審,上年的年審時效過期。到期沒有年審說明車沒有經過一年一次或兩年一次的合格年驗。沒有年驗合格的車輛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當然在公路上行駛就要遭到處罰。
(2)是行駛證時效過期。這種過期就如同沒有行駛證一樣。沒有行駛證的車輛也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的。當然也要遭到同樣的處罰。法律依據:《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
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丟失或者損毀,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補發的,應當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和申請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與機動車登記檔案覈實後,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