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左右。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中的規定:“自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違法行爲記錄資料之日起的10日內,違法行爲發生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記錄內容進行審覈,經審覈無誤後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作爲違法行爲的證據。”闖紅燈都是被電子監控設備拍照取證的,因此結合描述來看,一般10天左右能查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爲處理程序規定》第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