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情況而定。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標準: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爲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