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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欄目: 其它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8W
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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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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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以下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

一是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是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是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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