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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解除勞動協議賠償金違約金多少

欄目: 勞動爭議 / 發佈於: / 人氣:3.04W

一、單位解除勞動協議賠償金違約金多少

單位解除勞動協議賠償金違約金多少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進行經濟補償,而不是賠償違約金。依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工作年限計算的,工作滿一年的,可以獲得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解除勞動合同有哪些類型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爲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概要: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解除勞動合同指的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的一種行爲,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和勞動者進協商解除或者是單方面進行解除,但是需要給到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補償的金額根據勞動者工作的年限來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