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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業限制的相關規定 |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94W

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的人員有補償。
用人單位可以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3條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競業限制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