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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工廠不籤勞動合同怎麼告他?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99W
小工廠不籤勞動合同怎麼告他?
律師解析: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後,超過一個月不籤書面勞動合同,屬違法行爲,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另外,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
4.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訂)》第八十二條【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