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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18歲勞動合同有效嗎?

欄目: 勞動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12W

十六週歲以上,未滿十八歲可以籤正式的勞動合同。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屬於未成年工,國家對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不滿18歲勞動合同有效嗎?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並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八條,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具備完全行爲能力的人是勞動合同的合格主體,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以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勞動合同有效的前提之一是簽定合同的勞動者必須是完全行爲能力人。對於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爲合同的一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應從兩個方面予以考慮:其一是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其二是十六週歲以下的。

對於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具備完全行爲能力的人是勞動合同的合格主體,其簽訂的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滿十六週歲不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以此爲內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

對於十六週歲以下的:十六週歲以下的公民一般情況下不能作爲勞動合同的合格主體。《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但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履行了審批手續後,可以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但必須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十八歲是一個分水嶺,滿了十八週歲就意味着已經成人,屬於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簽署的勞動合同也就有效力。未成年人也就是十八週歲以下的人是值得保護的,因爲他們身心發展還不夠成熟,一旦讓他們的行爲全部具有法律效力,很有可能就被存心不良的人利用,導致未成年人的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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