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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用賠償金嗎? | 如何辭退員工

欄目: 勞動關係 / 發佈於: / 人氣:1.19W

一、如何辭退員工可以不用賠償金?

如何辭退員工 可以不用賠償金嗎?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在勞動者有以下過失的情況下提出的辭退纔可以不用支付賠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者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哪些情況下單位不可將員工辭退?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單位違法辭退需要承擔什麼樣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是,依照《勞動合同法》的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

1、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2、如果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計算;如果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年限超過十二年的,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仍不超過十二年;

3、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倍的數額支付;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法也賦予了公司解除合同的權利,在員工過失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被追究刑責,或者試用期培訓過也不合格的,公司可以將其辭退,不用支付賠償金。當然,公司準備辭退之前,最好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