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工傷認定的有些細節性問題只有自己參與了過程纔會知道的,就像是工傷認定的機構有的時候可能會下發一份表格,需要當事人按照表格上的內容填寫自己的真實情況,其中有一欄是用人單位對此次工傷認定的意見。那很多員工在拿到這份表格以後就非常擔心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意見是什麼意思?
一、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意見是什麼意思?
工傷申認定用人單位意見就是對員工發生工傷的時間、地點以及是如何受的工傷等發表自己的一些看法。
1、一般在員工發生工傷以後,員工在申請工傷認定時,社保部門都會對勞動者受工傷進行一定的調查,作爲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見,積極配合社保部門的調查。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覈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覈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覈實。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資料有哪些?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鑑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複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複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複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1、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爲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的,在名稱處加蓋公章。
3、事業單位職工填寫職業類別,企業職工填寫工作崗位(或工種)類別。
4、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的具體部位。
5、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6、職業病名稱按照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填寫,接觸職業病危害時間按實際接觸時間填寫。不是職業病的不填。
7、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清事故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
當然這一欄對工傷認定不會有什麼大的影響的,不會因爲用人單位持相反的意見所以就不開展工傷認定了,所以當事人和家屬沒有必要過度的去擔心用人單位給出的這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