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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怎麼做工傷鑑定?

欄目: 工傷鑑定 / 發佈於: / 人氣:1.39W

職工怎麼做工傷鑑定?

工傷鑑定是確定職工受傷嚴重程度的一項程序,確定工傷傷殘情況職工在後續中才能主張相關的賠償。對於工傷鑑定的流程以及工傷鑑定的手續很多職工估計都不瞭解。下面,本站小編爲您解答有關內容。

職工怎麼做工傷鑑定?

1、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爲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5、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

6、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爲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以上六個方面的內容就是關於職工工傷鑑定流程的規定。在進行工傷鑑定的時候,需要職工在鑑定的每一個環節注意有關的事項以及準備好相關的材料,這樣才能順利的完成工傷鑑定。如果你還需要了解工傷鑑定的其他內容,歡迎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在線律師

Tags:職工 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