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買賣婚姻作爲一種不正常的婚姻形式,是被我國法律嚴格禁止的行爲,當事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