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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辦理需要多久纔可以

欄目: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 發佈於: / 人氣:1.67W
身份證辦理需要多久纔可以
律師解析:身份證辦理需要60日左右。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民申請領取身份證,應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可延長三十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