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身份證的期限如下:1、長期身份證辦理期限爲兩個月,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2、臨時身份證辦理期限爲3日內,但目前一般當天可以領取;3、加急身份證辦理時間爲7至15日。領取證件時本人必須要現場進行指紋驗證。領取新證時,也必須依法交回舊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