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撫養費超過個人收入20%有哪些規定?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1.96W

撫養費超過個人收入20%有哪些規定?

一、撫養費超過個人收入20%有哪些規定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見,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2、在實踐中,很多人認爲撫養費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完全準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考因素。比如,目前在廣東部分經濟發達地區,一個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撫養費大約在八百元左右。但如果非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月工資有一萬多元,讓其按其月工資收入的20~30%即2000~3000元的標準去支付撫養費顯然是沒有必要的,並且,撫養費還是雙方均應當承擔的義務。因此,教條地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是不妥的。

3、因此,你可以與對方協商,以孩子實際需要的撫養費用來相互分擔撫養費。

4、戶口問題,的確是判給誰戶口跟誰。

二、撫養費的變更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爲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離婚後當事人雙方應對雙方的子女進行相應的撫養。有一方進行撫養,另一方支付相關的撫養費。有固定的收入按照固定工資20%-30%,最高不超過50%。無固定收入的可以雙方進行相關的協商,支付這類撫養費用。保護自身的子女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