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法律生活 法律職場 糾紛問題 法律經濟 律師解答 合同範本 法律科普 其他法律

精神病怎麼才能取消監護權?

欄目: 子女撫養 / 發佈於: / 人氣:1.79W

一、精神病怎麼才能取消監護權?

精神病怎麼才能取消監護權?

精神病要想取消監護權,那麼必須是屬於喪失監護能力,或者是不履行自己的監護職責。精神病家屬除了法定情形外不可以放棄監護權,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未成年孩子的監護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而產生的,除非因死亡、或父母子女關係的依法終止、或監護權被依法剝奪外,任何人不得加以剝奪和限制。

無論離婚與否,父母雙方都對孩子有監護權,並承擔監護人義務。非因法定事由限制或剝奪,父母任何一方都享有孩子的監護權。

根據法律的規定,父母作爲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是沒有權利放棄自己對孩子的監護權的。

二、法定監護人的範圍是什麼?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爲,並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

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法定監護人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

未 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於在後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後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在當代的社會,精神病人是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說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所以在法律層面上,我們國家規定的有監護者制度,對於這類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都會做出一定的管理,監護權不能夠隨意的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