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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轉移共同財產該怎麼辦

欄目: 離婚 / 發佈於: / 人氣:2.65W

婚姻一旦走到盡頭,就涉及到財產的分割問題。在離婚的實踐中,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只能以訴訟當時已經查明的財產爲準,但有的當事人在離婚前就有可能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既而從離婚訴訟中獲得不正當利益。那麼,如果一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呢?

夫妻一方轉移共同財產該怎麼辦

1、被侵犯財產一方應配合法院積極調查取證,取得另一方有上述行爲的證據,在最大程度上保護自己的財產權益。

2、只要證實一方有上述行爲,法院對其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3、離婚後,取得了證據證實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被一方用上述行爲獨佔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4、人民法院對上述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爲,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如罰款、拘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法律規定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徵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屬於無效民事行爲。然而應注意的是,爲保護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如果是善意的,則其處分共同財產的行爲有效。

法律依據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